《長沙市特殊教育發展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多重殘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兒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重要內容,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和省先后組織實施了兩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條件和教育質量得到顯著提升,但是特殊教育仍然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仍是教育領域的薄弱環節。為進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質量,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教育部等7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國辦發〔2021〕60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2-2025年)》(湘政辦發〔2022〕49號)。為落實國家、省級文件精神,解決我市特殊教育面臨的問題,提升特殊教育發展水平,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長沙市特殊教育發展提升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二、總體要求
(一)高度重視,特教特辦。辦好特殊教育,對于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的權利、增加殘疾人家庭福祉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聚焦問題,重點推進。加強特殊教育學校規劃,到 2025年底,各區縣(市)至少建設1所特殊教育學校或普特融合學校。要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開展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培養、培訓、配備合格的特殊教育專業教師,保障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和教師待遇,落實提標后的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不斷提升隨班就讀質量,逐步降低送教上門的比例。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將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作為區縣(市)人民政府和區縣(市) 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評價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各區縣 (市) 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督導范圍。市人民政府加強對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指導,將落實情況納入市、區縣(市)兩級政府績效考核,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確保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有效實施。
三、重點內容
(一)優質學位全力供給。各區縣(市)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8%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機會明顯增加。到2025年底,各區縣(市)至少建設1所符合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或高質量的普特融合學校,鼓勵人口較多的區縣(市)根據實際需要布點第2所特殊教育學校或普特融合學校。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到2025年,各區縣(市)建設3所及以上普特融合幼兒園,保障殘疾幼兒接受學前教育;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特殊教育學校全面開辦智力障礙職高班。支持長沙職業技術學院加強特殊教育學院建設,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暢通和完善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二)教育質量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課程教材體系進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樣,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探索特殊教育數字化轉型,助力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質量評價體系。進一步加強視力障礙、聽力障礙兩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建設,加大力度推廣使用國家通用盲文和國家通用手語。積極探索科學的孤獨癥兒童安置與培養方式,為孤獨癥兒童更好融入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提供保障。全面實施國家培智義務教育課程校本化建設成果轉化應用,在各區縣(市)特殊教育學校、普特融合學校、特教部(班)全面推廣運用。
(三)融合教育全面深化。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遵循“多元、適宜、優質”的安置與教育原則,建立完整的基礎保障與提質系統,創建長沙融合教育模式。探索特殊教育學校、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企業聯合培養培訓機制,開設適應殘疾學生學習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建立醫教協同實驗基地,提高殘疾兒童少年評估鑒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探索數字化教育對殘疾兒童少年成長各階段的賦能,建設智慧特教。
(四)師資建設不斷加強。專業支持體系進一步健全,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特殊教育學校按 1∶2.5的師生比配備專業教師,多重殘疾、重度殘疾和孤獨癥學生按照1∶2的師生比配備專業教師,同時按照專業教師25%配備教輔人員,隨班就讀學校按照1∶5的師生比配備專業教師。培養培訓機制進一步完善,打造立體、完整的三級教師培訓模式。教師全員分級分類培訓,將融合教育納入普通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教師待遇進一步提高,全面落實國家規定的15%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按當地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準線的60%核增績效工資總量,用于發放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補貼,在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方面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副高、中級、初級的崗位結構比例按照不高于35%∶45%∶20%核定。專業水平進一步提升。加強各級特殊教育研究培訓中心(資源中心)對區域內隨班就讀的巡回指導,全面推進差異化、個別化教學,提高教育教學的針對性。組織開展多層級普特聯合教研,扎實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
(五)保障機制不斷健全。落實并逐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普特融合學校、普通學校特教部(班)、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不足100人的,按100人撥付公用經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幼兒保教費,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實行義務教育和高中12年免費教育,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優先獲得資助,對在讀殘疾學生實行“四免四補”政策 (免伙食費、免學雜費、免教科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補助學習用品費、補助交通費、補助干預訓練費),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
四、組織實施
一是加強黨對特殊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立場,把辦好特殊教育作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將特殊教育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是充分發揮市特殊教育發展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作用。通過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和社區,探索為殘疾學生提供集中照護、日間照料、課后托管、社區康復、就學升學和輔助性就業等方面的服務與便利。
三是強化規劃實施與督導評估。強化特殊教育常態化督導與評估,把特殊教育發展作為必檢內容。市級層面適時對各區縣(市)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測和評估。
四是廣泛宣傳引導。動員社會各界,加強特殊教育宣傳。大力宣傳普及特殊教育知識和方法,為普通學校和家長提供科學指導和專業咨詢服務。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