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長沙市是白蟻高度危害區,為控制白蟻危害,保障城市房屋住用安全,市政府自1999年起先后發布了一系列城市房屋白蟻防治規范性文件。因2019年印發的《長沙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已到期,為持續保障房屋安全,貫徹落實湖南省住建廳關于全面加強城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的相關要求,根據《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面加強城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的通知》等規章和文件,結合長沙市實際情況,對原《辦法》進行修訂,制定了新的《長沙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十八條,主要在原《辦法》基礎上,根據相關部門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我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的管理層級和責任體系,對部分條文內容采用了更規范的表述,對部分條款進行了順序調整或合并,其他條款均沿用不變。
重點內容:
(一)明確了城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的適用范圍、管理對象、預防范圍及工作方針。
(二)明確了全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的責任體系、經費保障和蟻害處置責任。
(三)規定了市、區縣(市)白蟻防治行政主管部門和白蟻防治單位的職能職責。
(四)規定了白蟻防治工作的程序標準、白蟻預防包治期限、相關主體在防治工作流程中的具體責任。
(五)規定了白蟻預防證明文件等資料管理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組織實施
一是加強宣貫解讀。多渠道開展宣傳和業務培訓,明確各責任主體防治要求的同時,積極引導物業服務機構、群眾等參與防治工作,形成良好防治氛圍,推動惠民政策措施落實落細。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對照本《辦法》中的責任分工和工作程序,壓實責任,站在惠民生、保安全的高度,確保城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各項任務高效完成,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
三是嚴格監督管理。對照本《辦法》規定,以白蟻防治工程質量為重點,督查落實防治工作,持續鞏固“新建房屋實施白蟻預防處理百分百覆蓋”的工作成效,探索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新技術,不斷提升城市房屋白蟻防治公共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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