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長沙市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有哪些新變化?
歷經半年多的研究與論證,3月27日,長沙市教育局正式下發《長沙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修訂版)》(下稱《實施辦法》),內容包括2024年長沙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評價方式、評價程序和結果運用等,對初中綜合素質評價體系進行了梳理和優化。
2024年長沙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有什么變化?一起來看!
一、強化學校為評價主體
學校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與日常教育教學管理相結合,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積極創造條件、搭建平臺、整合資源,充分發揮學校黨團和學生組織的作用,引導和組織學生開展有意義的活動;關注每個學生的發展,積極為學生提供展示的舞臺。利用信息化手段記錄客觀數據和成長實證材料,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以事實為依據進行適時評價。
二、強化評價落實的過程性
《實施辦法》強調,關注學生成長過程,將學生日常學習生活和教育教學活動融入綜合素質評價,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引導學生既看到成長和進步,也正視缺點與不足,明確努力方向,實現自主發展。學校要指導學生從初中一年級開始,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材料,避免初三畢業學期集中突擊,務必做到客觀真實。每個學期,學校有關部門、班主任以及任課教師要對學生參與各類課程和相關活動的突出表現,通過網絡化、智能化等多種手段伴隨式記錄學生數據,形成成長記錄。
三、精簡實證項目和數量
按照“有效、實用”原則,梳理指標體系和實證材料,減少要求學生完成的項目和數量。根據《實施辦法》中的《實證材料格式要求》,2024年長沙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證項目總共22項,比原來的27項減少了5項;其中學生上傳項目為7項,和原來的16項相比減少了9項。在實證項目的數量要求上,也做了適當的壓縮和調整,由原來的“不超過5份”調整為“不超過3份”或“最高級別1份”。比如在思想品德維度中的“個人獲得校級或校級以上獎勵或處分的原始證據”,由原來的不超過5份調整為1份,學業水平維度中的“個人在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科競賽活動中獲得校級或校級以上榮譽的原始證據”由原來的不超過5份調整為1份,學生的“自我評價報告”字數由“每學期1000字以內”調整為“原則上每學期150字左右”。
四、優化系統和操作流程
《實施方法》明確,為保障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實施,結合長沙智慧教育發展體系,升級和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系統,力求操作簡便。將加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培訓與指導,指導學生熟練掌握評價管理系統的操作。學校將開放計算機房等場地,為學生日常上傳、整理、遴選、提交實證材料提供便利。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