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殘疾人證辦理服務?
為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精簡辦事環節,減少跑動次數,實現殘疾人證辦理“一件事一次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和《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關于實行殘疾人“一件事一次辦”的通知》(湘殘聯字〔2022〕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全市實際,現將推進殘疾人證“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和加強殘疾人證管理工作 。
辦理條件和優惠政策(誰能辦)
凡符合殘疾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疾人均可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補貼對象:具有湖南省戶籍、持有第二代以上殘疾人證,家庭或者本人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市州和縣市區可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擴面情況以當地制定的政策文件為準)。
補貼對象:具有湖南省戶籍、持有第二代以上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市州和縣市區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擴面情況以當地制定的政策文件為準)。
對重度殘疾人、特困人員等繳費特別困難群體,按每人每年100元繳費檔次,給予全部代繳。對其他等級殘疾人,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政策按每人每年100元繳費檔次給予部分或全部代繳。
對重度殘疾人(一、二級殘疾人)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給予全額資助;對三、四級殘疾人且為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給予全額資助。對三、四級殘疾人員且為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范圍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以及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給予50%的資助。
持有殘疾人證且有就業培訓、咨詢和職業介紹需求,可以申請登記。
在哪里申辦?(在哪辦)
申報流程(怎么辦)
區縣(市)殘聯負責對申請人資料進行 線上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受理,并通過辦證系統向相關指 定醫院發起評殘請求,同時告知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去指定醫院 進行評殘評定。
指定醫院負責對殘疾人證申請人按照國家 標準完成殘疾評定,規范填寫《殘疾評定表》(必須要有評殘醫 生手寫簽名和醫院公章)。指定醫院應在申請人評殘結束后的3 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人的評殘(含《殘疾評定表》掃描件)錄入 和上傳至辦證系統(由長沙市殘聯開通賬號)。評殘紙質資料由 指定醫院留存,并定期郵寄至區縣(市)殘聯或由區縣(市)殘 聯定期到指定醫院領取。
申請人對評殘結論有異議的,可在公示起始日或收到評殘結 論后的10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申請。無異議的,區縣(市)殘 聯應在公示起始日或告知評殘結論后的13個工作日內,完成發證、建檔等操作。 不涉及評殘的殘疾人證其他相關辦理事項, 一般應在申請當 日辦結。
區縣(市)殘聯應在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后3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退回和告知。
區縣(市)殘聯在接到指定醫院評殘結論后的3個工作日 內,對符合殘疾標準的成年申請人的評殘結論進行公示(申請人 可通過省殘聯網站或公眾號:“湖南殘聯”— “評殘公示”專欄 進行查詢評殘結論與救濟權利);對不符合殘疾標準或未成年申 請人的評殘結論和復核權利通過手機短信方式告知申請人(或法 定監護人)。辦證系統有評殘結果推送的,區縣(市)殘聯可不 再另行告知。
區縣(市)殘聯根據殘疾標準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申請人辦證申請、初 審、殘疾評定結論、公示結果意見進行審核、批準、備案。
對市內居住的申請人實行寄(送)殘 疾人證上門服務,鼓勵各區縣(市)實行市內免費郵寄證件服務。 不具備郵寄條件的,應通過鄉、村兩級殘疾人組織自出證15日內 代領代送殘疾人證上門,不得要求申請人到縣或鄉級殘聯領證。
查詢服務
| 辦理部門 | 聯系電話 |
|---|---|
| 長沙市殘聯 | 0731-85135281 |
| 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民政和社會保障局 | 0731-88999181 |
| 芙蓉區殘聯 | 0731-84683400 |
| 天心區殘聯 | 0731-85898114 |
| 開福區殘聯 | 0731-84390335 |
| 雨花區殘聯 | 0731-85882052 |
| 望城區殘聯 | 0731-88071969 |
| 長沙縣殘聯 | 0731-84095236 |
| 瀏陽市殘聯 | 0731-83667380 |
| 寧鄉市殘聯 | 0731-87840723 |
互動反饋
相關服務
相關政策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