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和政務公開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處、審批服務管理處、行政效能監督處、機關黨委(人事處)。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行政審批服務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起草行政審批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地方性行政審批政策的綜合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審批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服務相應工作機制。
(三)指導、協調、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負責協調推進全市行政效能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進行監管、檢查、考核、督辦;維護全市營商政務環境。
(五)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規范和管理;負責全市政務服務大廳的管理和標準化建設;負責市本級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審核和調整工作。
(六)負責指導、協調、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和“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流程再造和環節優化的指導、審定工作。
(七)負責牽頭統籌推進、監督、協調全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協同市數據部門組織實施數字政務工作,推進全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辦事公開)和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承辦市本級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
(九)根據省政府授權,依法相對集中行使市政府相關部門的行政許可權。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數據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辦事公開)工作,負責牽頭統籌推進、監督、協調全市“互聯網十政務服務”工作,協同配合市數據局開展數字政務工作。市數據局負責牽頭數字政務工作,負責市政府網上信息公開平臺和市“互聯網十政務服務”平臺的建設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