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綜合協調處、秘書處、文電處、建議提案辦理處、綜合調研室、綜合一處、綜合二處、綜合三處、綜合四處、綜合五處、綜合六處、綜合七處、綜合八處、市政府總值班室、長沙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法規與信息處、行政事務管理處、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
主要職能: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決定。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公文的需要,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的分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決定。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協助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及主要領導同志的印信管理。
(六)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處理市直各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突發事件的處置。
(七)搜集、研究和綜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編輯《長沙市人民政府公報》。
(八)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聯絡、協調市政府重大決策和有關情況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
(九)組織辦理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辦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