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長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長沙市信訪局機構編制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長編委發[2019]16號),長沙市信訪局(以下簡稱市信訪局),由市委工作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內設機構
辦公室、機關黨總支、綜合調研處、來信辦理處、接待來訪處、網絡信訪處、督查處、聯絡協調處、異地接訪處、政策法規處。
二、主要職責
(一)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受理人民群眾和境外人士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受理人民群眾通過電話、電報和網絡反映的信訪事項,為來信來訪群眾提供服務。
(二)承辦中央和國家機關、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領導轉辦、批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向區、縣(市)和市直部門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
(三)負責長沙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處理全市信訪突出問題;做好駐京接訪勸返相關工作,協調處理全市群眾進京赴省、異地上訪事件和跨省、跨市信訪事項。
(四)負責長沙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日常工作,受理、辦理應由本級人民政府復查(復核)的信訪事項。
(五)檢查指導各區、縣(市)和市直各部門的信訪工作。
(六)綜合反映社情民意,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決策和指導工作服務;協調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監督、解決有關群眾利益政策的落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