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長沙市地方志編纂室含內設機構四個:市志處、年鑒處、業務指導處、綜合處。
? ? 主要職責:
? ?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湖南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擬定長沙市地方志的編修工作政策和規定。
????(二)?擬定長沙市地方志工作規劃、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市的地方志工作。
????(三)在市委領導、市人民政府主持下,組織有關專家編修《長沙市志》部門志、專業志及市志叢書,并負責其發行工作。
????(四)組織編纂地方綜合年鑒,指導各區、縣(市)的年鑒編纂工作,編輯、出版、發行《長沙年鑒》,開展地方綜合年鑒的理論研討。
????(五)負責對各部門和各區、縣(市)的修志工作進行督查和業務指導;建設地方志資料庫和地方志網站,推動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合理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六)收集、整理、保存和研究長沙地方文獻和市情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
????(七)組織修志編撰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對地方志稿的評審、出版、評獎;負責開展全市讀志、用志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