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該單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未重新取得排污許可證前不得排放污染物,并處罰款20萬元。[詳情]
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定于2023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對長沙開展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組職責,督察期間,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交由被督察地區處理。舉報電話:0731-89730889(8:00-20:00)。郵政信箱:湖南省長沙市0121號。
湖南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