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印發《長沙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服務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中央、省屬駐長國有企業參保單位,各長沙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單位,湖南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屬相關單位:
現將《長沙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此頁無正文)
長沙市人
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聯系單位:長沙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84907501)
長沙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長沙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切實提升退休人員屬地管理的滿意度和幸福感,根據《長沙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辦法》(長政辦發〔2020〕10號)規定,結合長沙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企業退休人員,是指長沙市行政區域內已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第三條居住在長沙市內(含湖南湘江新區、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的企業(含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按照實際居住地進行移交,由接收地所在的村(社區)提供相應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居住在國(境)外、省外、市外的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管理。
第二章退休人員的移交
第四條企業退休人員常態化移交流程。
(一)中央、省屬駐長國有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后,由退休人員攜帶企業開具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村)實行社會化管理介紹信》(附件1)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確認表》(附件2)到經本人確認的村(社區)報到;村(社區)編制《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常態化移交和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臺賬》(附件3),并將相關信息錄入“長沙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系統”,納入社會化管理服務。
未進行過退休人員集中移交的中央、省屬國有企業(含因機構改革新設、合并的國有企業),其退休人員首次移交長沙市屬地社會化管理服務時,企業需征求長沙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企改辦)意見后,到長沙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辦理移交人員基本信息確認,再由退休人員攜帶《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村)實行社會化管理介紹信》(附件1)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確認表》(附件2)到經本人確認的村(社區)辦理移交手續。
居住地為長沙市外、省外、國(境)外的央屬、省屬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由移交企業或本人攜帶《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村)實行社會化管理介紹信》(附件1)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確認表》(附件2)到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辦理基本信息確認和錄入等手續。
(二)長沙市市屬企業(含靈活就業)參保人辦理退休(領待)手續后,前往市、區縣(市)社保經辦機構或常住地所屬村(社區)在“長沙市人社業務經辦平臺”或“長沙市12333公共服務平臺-基層平臺”中錄入相關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證號碼、退休時間、民族、常住地址(精準到樓棟、單元、房號)、手機號碼、緊急聯系人員手機號碼和所屬村(社區),納入屬地管理。
第五條社會化關系轉接。為方便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活動,退休人員應把社會化關系轉移到常年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區)。因拆遷、購房或其他需要等原因,常年居住地發生變化的,退休人員應當及時把社會化關系轉到常年居住地。由新接收地所在的村(社區),在“長沙市12333公共服務平臺-基層平臺”變更“所在社區”,并更新居住地詳細信息。
第三章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管理
第六條國有企業提前做好檔案整理和數字化工作。檔案整理工作包括:檔案出庫、檔案鑒別、檔案分類、檔案排列、檔案編號、檔案編目、檔案修整等。檔案數字化工作包括:檔案掃描、圖像處理、成果驗收、數據備份等,完成檔案整理、數字化后,再進行檔案裝訂、檔案裝盒。
第七條國有企業把整理后的檔案實體、數字化副本、人員檔案案卷目錄電子版、卷內目錄電子版提交市人社局檔案管理部門(或者由其指定的驗收機構)檢驗,檢驗通過后出具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檢驗未通過的將退回原單位重新整理。
第八條國有企業將驗收合格的檔案實體、數字化副本、人員檔案案卷目錄(含電子版)、卷內目錄電子版、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移交資料(含電子版)移交給市人社局檔案管理部門,協同清點檔案數量和資料后,共同填寫《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遞回執確認表》(附件4),辦理檔案接管手續,完成移交工作。
第九條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查(借)閱要嚴格按照檔案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市人社局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做好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的接收和管理工作,按照檔案管理制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確保檔案安全。
第四章社會化管理服務內容
第十一條社會保險公共服務。
(一)養老保險待遇發放和調整;
(二)遺屬喪撫補助金等社會保險相關業務的辦理;
(三)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服務;
(四)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咨詢和查詢服務。
第十二條組織開展活動。市本級、區縣(市)人社部門每年至少集中開展1次社會化管理服務主題活動;鄉鎮(街道)、村(社區)要結合轄區內退休人員實際,本著“小型、多樣、就近和安全”的原則,經常性開展社會化管理主題活動。活動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體育健身、文化藝術、講座參展、政策宣講等。
第十三條探訪慰問服務。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可以利用重大節日開展走訪慰問活動。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建立轄區內孤寡、重病、高齡、特困等特殊群體退休人員探訪慰問工作臺賬,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常態化上門服務;企業退休人員身故時可以進行慰問。
第十四條自管互助服務。村(社區)按30-50人為一個小組,將轄區內退休人員劃分為若干個自管小組,鼓勵引導退休人員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主要內容包括:了解掌握退休人員思想上、生活上的困難和要求;組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宣傳老齡工作、社會保險有關政策;協助街道社區開展節日慰問、住院探望、困難幫扶等經常性服務,及開展有益心身健康的活動。
第十五條人事檔案服務。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在辦理房屋繼承、遺產公證、戶口遷移、黨組織關系轉移、享受政策待遇等事項時,市人社局檔案管理部門為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提供檔案查閱服務。
第五章經費管理與使用
第十六條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經費(以下簡稱退管經費),是社保經辦機構和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專用經費。主要用于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退休人員文化體育健身、開展走訪慰問活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辦公設備購買、信息系統維護、死亡冒領情況核查、社會化管理服務基地建設、政府采購事項和業務學習培訓等。
第十七條中央、省屬駐長國有企業已經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專項經費標準按照財政部、國資委財資〔2020〕1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市屬企業退休人員的專項經費標準為100元/人/年,市本級管理的退休人員專項經費由市財政和區縣(市)財政各分擔50%;各區縣(市)管理的退休人員專項經費由各區縣(市)財政承擔。
第十八條市本級企業退休人員退管經費下撥采取實際管理人數與考評相結合的方式,考評結果作為下一年度經費撥付依據。
第十九條各類慰問服務支出標準。
(一)節日慰問。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街道、社區可以利用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重大節日對管轄內的高齡、特困等特殊群體的企業退休人員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慰問標準不超過300元/人/年。
(二)生日慰問。對當年滿80周歲、90周歲、10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以進行一次生日慰問。慰問標準分別不超過200元、300元、500元。
(三)重病住院探望。對大病住院的企業退休人員,社保經辦機構、街道、社區可以采用靈活多樣的形式進行探望慰問。慰問金不超過200元/人/年,慰問品標準不超過100元/人/年。
(四)特困慰問。對孤寡、無子女雙老戶等特殊群體企業退休人員患重大疾病或其他突發情況,導致生活特別困難的,經鄉鎮(街道)審核同意,公示無異議的,可以發給不超過1000元一次性困難補助金,并報區縣(市)社保經辦機構備案。
(五)亡故慰問。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身故,街道或社區可以開展上門慰問。慰問金不超過400元/人。
第二十條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支出要按照財政批復的預算和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調整,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職責
第二十一條市、區縣(市)人社部門應明確專門機構負責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服務機構應明確專人負責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第二十二條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牽頭負責中央、省屬和市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政策制定和規范相關業務經辦流程;負責市本級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市本級退管經費預算的編制和經費使用的檢查監督;負責開展年度退休人員市級社會化活動;負責長沙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系統信息維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年度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情況分析、總結報告、考評檢查;負責對異地居住的市本級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市人社局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接收和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三條區縣(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對轄區內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培訓、監督檢查;負責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區縣(市)屬企業退休人員退管經費經費預算的編制;負責各類退管經費(資金)的使用、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街道、社區退休人員開展各項文體健身和政策宣傳活動;負責對異地居住的區縣(市)退休人員進行管理和服務。
第二十四條鄉鎮(街道)、村(社區)負責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日常工作,具體職責:
(一)做好中央、省屬、市屬、區縣(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接收工作,適時完成退休人員信息采集和錄入,并納入社會化管理服務;
(二)為轄區內退休人員提供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待遇查詢和相關政策答疑等服務;
(三)對本轄區內高齡、鰥寡、獨居、特困、失能失智和行動不便等特殊群體退休人員建立工作臺賬,定期開展上門服務和走訪慰問;
(四)對亡故退休人員家庭開展慰問,并協助家屬辦理遺屬喪撫補助金;
(五)指導轄區內退休人員建立自管、互助、義工等組織,實現退休人員自我管理全覆蓋;
(六)組織退休人員開展經常性的社會化專題活動。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實施細則由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實施細則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村)實行社會化管
理介紹信
2.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確認表
3.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常態化移交和社會化管理服務
工作臺帳
4.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遞回執確認表
附件1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村)實行社會化管理
介紹信
街道(鄉鎮)社區(村):
茲有我單位職工,身份證號,企業移交協議編號。已于年月日辦理退休手續,現將該人員移交你處管理,請予接洽。
移交企業(蓋章):
年月日
存根(№000000 )

000000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村)實行社會化管理
介紹信
街道(鄉鎮)社區(村):
茲有我單位職工,身份證號,企業移交協議編號。已于年月日辦理退休手續,現將該人員移交你處管理,請予接洽。
移交企業(蓋章):
年月日
附件2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確認表(參考)
單位(蓋章): 社區(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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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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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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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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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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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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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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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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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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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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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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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存放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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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員情況 |
勞模(省級以上)□孤寡老人□重病□殘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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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類別 |
正常退休□特殊工種退休□病退□工傷退休□退職□提前退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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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趣愛好及意向 |
從事技術服務□創辦經濟實體□從事公益活動□藝術(跳舞、唱歌、書法、樂器)□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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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情況 |
社會保險關系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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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 障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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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況 |
居住情況 |
現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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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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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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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聯系人(配偶、子女) |
姓名 |
關系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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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辦人姓名:聯系電話:退休人員本人簽字:社區(村)簽字:
備注:此表一式三份,企業、個人、社區(村)各1份填表時間:年月日
附件3

附件4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遞回執確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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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遞 通知 |
接收單位名稱: 茲將張三、張四等100名同志(100冊)檔案材料(第CCSRS-0102-XXX-0001號至CCSRS-0102-XXX-0100號)轉往你單位,請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案卷目錄》清點查收,并將回執退回至移交公司名字。 經辦人(簽名):移交單位(蓋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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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遞 回執 |
移交公司名稱: 你單位于年月日轉來轉遞通知單中寄存于(接收單位名稱)的檔案(第CCSRS-0102-XXX-0001號至CCSRS-0102-XXX-0100號)所列的張三、張四等100名同志(100冊)檔案材料(包括以上檔案配套的電子檔案),我單位已于 年月日收到,經清點無誤,現將回執退回,請查收。 接收人(簽名):接收單位(蓋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