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落實《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的通知》(長金管委〔2025〕5號)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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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貫徹落實《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的通知》(長金管委〔2025〕5號),現制定有關實施細則如下:
一、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其住房公積金在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且無間斷在本中心繳存1個月以上,異地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轉移到賬后,兩地繳存時間可以合并計算。
二、生育二孩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96萬元,生育三孩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04萬元。
生育二孩、三孩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供親子關系證明,如父母一方與子女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離婚后再婚的家庭以夫妻雙方各自和共同生育的子女之和計算。
三、職工家庭自該政策實施之日起在我市購買首套自住房,且為新建商品房的,適用“可提可貸”政策,購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網簽時間為準。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繳存的職工家庭自該政策實施之日起在省內購買首套自住房,且為新建商品房的,同樣適用“可提可貸”政策。
職工家庭適用“可提可貸”政策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申請購房提取的,夫妻先提取一方應確保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不低于其住房公積金貸款6個月的月還款本息,不足部分再留存配偶在本中心的賬戶余額。非本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非本中心繳存職工、本中心組合貸款商業住房貸款部分的月還款本息均不計入留存額。
四、單身職工、異地繳存職工可以家庭唯一一套自住房申請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五、本細則自2025年6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規定與本細則規定不一致的,按本細則規定執行。2025年6月23日前進窗的貸款資料按照原政策執行,2025年6月23日起(含)進窗的貸款資料按照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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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0日